什么!网签前,必须和装修公司签协议?!
什么!交付标准,连品牌名都不标注?!
什么!收楼,必须全权委托给装修公司?!
谁懂,本来高高兴兴去网签,结果,因质疑遭遇“霸王条款”,最后被迫退房。
听着蛮荒唐,但这事,就发生在广州旧改大盘——南沙·十里方圆。
喏,有图有真相。
图源:小红薯@DAISYIME(已获博主同意)
坦白讲,一路过五关斩六将,走到网签,基本很少业主会贸然退房。
争议点到底在哪?谁占理?退房能否成功?
请继续看。
网签当天,因霸王条款退房?
事情是这样的。
今年3月中旬,在南沙看房五个月的A小姐(受访者化名,下同),终于选定南沙·十里方圆,总价180万,拿下建面约112㎡3+1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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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定3月底网签,怎料,竟在节骨眼出了岔子。
据透露,网签当天,中介还带来一份《装修改造协议》,要求一并签署,否则无法网签。
A小姐越看越疑惑,咨询法务朋友之后,提出三大疑问。
疑问一:
为什么需要「个人」和「装修公司」签订协议?
这不是开发商与装修公司的事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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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问二:
为什么交付标准,均未备注品牌名?
岂不是可以随意糊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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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问三:
为什么装修公司有权替业主收房?
还要全权委托交付验收、办理收房手续和领取钥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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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且,A小姐坦言,只要对方给出合理解释,这份协议是会签的,毕竟,长达五个月的看房,谁都不想再跑一回。
可惜,多方询问之下,始终没有准确答案。
销售表示并不清楚,因为之前卖的2000多套房,都是这么操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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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现场,A小姐的法务询问项目方,能否请一个专业的人来解释,销售却用“我们没有法务”、“以前都是这样签的”等话术来搪塞。
后面又来了一位项目相关人员,更激动地质问A小姐与她的法务,“你有买过房吗?”、“这些条款买房都要签的!”。
双方始终争执不下,甚至,一位疑似项目经理还放话:“你们要退就退!”
房产君与A小姐聊天记录
最后,双方签订《退房申请表》,项目承诺60个工作日退还约15万定金。
关于退还后续,我们也将继续跟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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哦对,被项目销售这么一气,A小姐转头就买了另一南沙新盘+小米su7,车房全齐!也算是happy ending了
。
房产君与A小姐聊天记录
别紧张,补充协议很正常
不过,话说回来,A小姐遇到的补充协议,并非单纯的“坑”。
在广州,乃至全国,这都是很常见的合同行为。
一般来说,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时候,都会让购房人同时签订一份补充协议。
因为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通常由住建部门制定,内容相对固定,合同条款相对公平、公正。
或地方政策不同,或项目情况不同,部分需要补充或变更的事项,则会在补充协议体现。
其一般由开发商单方面预先拟定,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补充协议是合法的,关键在于,涉及条例对业主有什么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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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小姐为例。
其与装修公司签的改造协议,目前广州涉及改造户型的新盘,基本都会有,而非很多朋友联想到的双合同。
简单讲,是开发商为了规避验收风险,采取的操作方式。
部分空间(如阳台),在报建图纸是阳台,政府验收时必须保持原状,验收后才能改造为房间。
为了政府验收后,快速进行装修改造与避免大量客诉,并且如期交付给业主,所以通常会授权装修公司代收楼。
喏,类似下图:
至于不写交付品牌,emm,同样是为了规避风险。
一是因为,避免厂家倒闭,因第三方因素无法交付,这可就太尴尬了。
二呢,为自己留点空间,这点,不用细说大家都懂吧
所以,除了豪宅项目,很多盘都不会明确交代交标质量、品牌等。
换个角度,这也是一种购房新思路:好房子,敢于白纸黑字写进合同里!
有些条例,需打醒12分精神!
那么,购房时遇到补充协议,有哪些条例需要真正注意呢?
房产君特意咨询了开发商同事与律师朋友,综合多方意见,提炼出四大类别。
求一波收藏转发,拿走不谢,无论你什么时候买房,都能用到!
房屋交付标准:最易“降级”的重灾区
主合同通常规定,商品房交付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及房屋测绘报告,供水、供电、燃气等配套设施须与市政管网正式连接。
但在补充协议,常见的“暗箱操作”包括:
· 降低交付条件:“供水如无法达到主合同标准,具备开通条件则不失为违约”、“供电提供临时用电不构成违约”。
· 剥夺验房权力:通过各种代收楼条款,让购房者在未亲自验房的情况下,“视作”已收房。
交房时间及延期责任:违约金的天壤之别
主合同通常会约定,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,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已付房款利息损失。但补充协议,可能通过以下方式“架空”权利:
· 排除购房人解除权:约定“开发商延期交房后,合同继续履行,购房人只能主张延期交付违约金”,且违约金金额极低。
· 变相扩大免责事由:将“重污染天气”“中高考期间停工令”等非常规事项,纳入延期交付的免责范围。
· 违约金严重不对等:购房人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,而开发商延期交付仅按日万分之0.1计算——相差30倍!
面积差异处理条款:3%的红线不容突破
根据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,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%时,购房人有权退房。
但部分补充协议会约定“面积误差无论多少,买方均不得退房”,所以需多加注意,避免因约定不明陷入被动。
装修及设备标准条款:模糊表述是大陷阱目前,很多精装修楼盘,补充协议常出现“XX品牌或同等档次”“高级瓷砖”“知名品牌洁具”等模糊表述。一旦出现纠纷,购房者要证明开发商交付的产品不属于“同等档次”,举证难度也将非常大。
图源:小红薯@DAISYIME(已获博主同意)
我知道,对于很多购房小白,知识量必然是爆棚的。那么,请先记住三句真言:逐条对照!保留证据!避免空白条款!
实在搞不懂,请切勿盲目冲动,及时咨询专业人士,比如路子多朋友多办法多的二娃(wsfew2026)。
上到选房抉择,下到维权撕逼,他的战斗力,全网皆知!
好啦,购房时,你有没有遇过什么霸王条款?最后是怎么解决的?
评论区聊聊。
最后房产君还想说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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